| 申请时间 | 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所需材料,每年3月下旬为材料集中受理时间。 | ||
| 申请对象 | 被认定的上城区“人才”创业项目落地并享受“人才”创业政策的企业。原则上,企业需在上城区办公,遇特殊情况如上城场地无法满足,在杭州市主城区办公的,由属地出具相关情况说明酌情给予补贴,杭州市主城区以外办公的不予房租补贴。 | ||
| 申请内容 | 从创业项目立项或企业成立(迁入我区)之日算起,给予三年内相应类别的房租补贴。 | ||
| 所需材料 |
1、《上城区“人才”创业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;
2、公司章程复印件(一式两份); 3、发票凭证复印件(需审核原件,复印件一式两份); 4、房租合同复印件(需审核原件,复印件一式两份)。 |
||
| 拨付流程 |
1、初审:采取“先租后补”的形式,经企业所在钱塘智慧城、各街道对申请材料及原件审核后,提交区科技局。
2、受理:区科技局根据有关文件进行材料受理。 3、审核:各部门通过人才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核。 4、审定: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核通过后,由区科技局报区政府审定。 5、拨付:审定通过后,由区财政局与区科技局下达资金兑现通知。 |
||
| 其他事项 | 享受更高类别累进扶持的人才创办企业,房租补贴不累进。按“就高不就低”原则,与其他各类房租政策不重复享受。 | ||
| 受理部门 | 上城区科技局 0571-89500611 | ||
NO.77 Wangchao Road,Hangzhou,China

“江河汇才”智慧人才服务系统移动端
江河汇才·公众号
杭州市综合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
Hangzhou Comprehensive Pilot Area for Talent Management Reform
©2021 浙ICP备14022389-1号 浙公网安备 33010302002815号